通过GRID多年跟踪、参与村留用地开发项目研究,留用地统筹开发是一种大趋势,不仅是政策导向也是实践操作方向,广州各区在留用地选址阶段,开始倡导集中选址,寻求规模化效应和规范管理。针对政府参与或是指导的留用地开发方式,我们称为“统筹开发”,过程中涉及政府、企业和村集体多方,不同主体对于村留用地开发有不同需求,推动留用地开发过程也是协调多方利益主体平衡的过程。因此,厘清各方在村留用地开发过程中的不同需求,是有效推动统筹开发的必要前提。
村集体对地块的开发倾向于有稳定的合作企业,能够保障持续稳定收益,此外基于未来发展考虑,村集体倾向保留土地所有权,或是能有至少保障未来发展的物业空间。
综上研究,村留用地开发过程中涉及的三方有不同需求,统筹开发能够基本满足各方需求,但是从需求契合度来看,统筹开发最有利于政府实现成片连片开发,吸引优质企业,形成规模效应,实现产业高度,因此政府统筹开发的需求最高;对于开发商来讲,政府参与的统筹能够在合作关系上保障稳定,统筹开发需求一般;对于村集体来讲,统筹开发能带来较稳定收益,但相对约束性较强,对统筹接受度相对一般。
GRID通过案例研究,归纳总结村留用地统筹开发方式,通过政府参与的深浅,统筹开发方式可以分为“政府招商监管”、“政村合作分成”、“政府统租”,以下进行模式介绍。
“政府招商监管”统筹开发模式适用于自主招商能力较弱的村集体,由政府搭建信息平台,设置企业准入门槛,筛选企业质量,并给予项目政策优惠,支撑村自主招商并进行合作,政府统筹力度相对较弱。
“合作分成”统筹开发模式适用于重点产业板块,在土地权属不变的前提下,由政府通过国资公司与村集体进行合作,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政府统筹力度较强。
“政府统租”统筹开发模式适用于自主招商能力弱的村集体,政府通过国资公司统一租赁村集体土地或物业,进行开发建设,以保底租金并享有税收分享给到村集体当收益,政府统筹力度较强。
受疫情影响,当下各地产业亟需加快发展,村留用地作为村集体重要产业空间,提速发展刻不容缓,建议积极尝试统筹开发,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村留用地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政府招商监管”、“政村合作分成”、“政府统租”模式,同时结合最新土地管理法鼓励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创新更多村留用地政府统筹模式,助力村留用地高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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