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直接影响企业投资决策的关键因素,优惠政策一直被看作是招商引资的「攻坚利器」,毕竟,对企业而言,利益是第一生存法则,哪里有钱赚,企业就会去哪里。
不过话说回来,好的优惠政策并不是无休止的给钱(虽然对企业可能是这样)。【2017】5号文给各地自主制定优惠政策开了口子,但也仅限于在地方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一定补贴;更何况各部门财政预算都是有限的,靠砸钱既不科学、也不现实。
所以,在制定招商政策时,我们要考虑的不是「如何说服上级加钱」,而是「如何用好手里的钱」。
正文:
目前常见的招商政策有几大类:
第一个、也是最常见的——税收返还。
中国是分税制国家,一般来说,增值税地方留存有50%,所得税的地方留存为40%;而除去中央部分,市里和区里财政留存部分,一般按6:4分成。地方政府可以在权限范围内,把地方留存部分按一定比例返还回去。我们所谓的「几免几减半」,也是针对地方留存部分所得。
第二个是地价优惠,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公开和协议出让的土地,不得低于基准地价的70%。所以,所谓的地价优惠,并不会直接体现在土地出让金上,一般是企业先缴纳土地款,政府再通过财政奖励或补贴的形式返还。
第三个是租金优惠,政府自持的物业,或者政府租来用作产业培育的物业,以低于市场价或者直接免租的形式转给企业使用。由于没有底价的约束,租金灵活性更大,有些政府为了约束企业,会采取先缴后返的形式,企业先按市场价缴纳租金,达到约定条件才会返还;有些比较大方的政府也会直接把租金免掉。
第四是一些科技人才政策,包括对设立研发机构、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或者企业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给予企业和人才以一定补贴。
第五是金融政策,包括设立投资引导基金,定向投资新兴行业的、发展前景好的企业;设立创投基金,针对性扶持中小微创业企业;以及一些贴息贷款、科技信贷等等。
第六就是针对大项目,启动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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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类型的企业和人才,地方政府也要「因企施政」,采取差异化的优惠政策。
一、招引大项目,需要打「组合拳」
由于大型项目对当地经济带动作用最明显,所以一般情况下,政策应优先向大项目倾斜。
另一方面,重大项目投资牵扯的方面很多,企业决策比较慎重。所以,招引大项目,除了真金白银,还要综合考虑企业的发展需求,想企业之所想,打政策的「组合拳」。
针对大项目的优惠政策,可以从三方面入手。
一是投资政策:
1、优先供地,企业拿地自建,政府应优先保证土地供应并给予用地出让价格优惠;
2、资金支持,重大项目的启动需要大笔资金,政府可自主设立基金或引进社会资本合作,为其提供配套资金;另外对拟上市或有上市潜力的企业,应配套上市奖励;
3、税收优惠,事先就企业的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进行约定,根据完成情况,阶梯式返还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针对发展较好的企业,再额外给予专项支撑。
二是人才政策,大企业对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极为重视,想要人才来到本地、扎根本地,人才政策必不可少。
各地「抢人大战」竞相升级的形势下,各地出台的招才引智政策汗牛充栋、花样繁多,包括针对企业人才的安家补贴、科技专项、薪酬补贴、租金补助等等。这里可以依样画葫芦,参考一些发达地区的做法。但有一个原则,补贴力度必须高于省会城市,否则根本无法形成有效竞争力,只会让企业更坚定留在大城市的决心。
三是产业政策,大企业对产业配套的需求更强,对此,地方应对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行针对性扶持,如为该企业的配套企业提供额外资金补助,增强企业的投资信心;或设立产业专项资金,对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人才引进等进行定向扶持;对企业自建研发机构、自主培育项目,应有配套的奖励;如果地方的力量不够,还要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下调园区上缴财政收入递增比例,差额部分用于专门支持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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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创新平台,要有「千金买马骨」的魄力
大项目虽好,可企业就那么多,根本不够分。
所以,招商引资不仅要有大手笔,还得有投资未来的意识。
这里的创新平台,代指一些新兴产业的「创新源头」,如科研院所、瞪羚企业、国家级人才(团队)项目、重点研发平台、研发实验室等,这些平台天生自带吸引力,一些上/下游的企业不请自来,形成规模效应。在良好产业生态环境和资金链支持下,它们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不亚于引进一个重大项目。
创新平台自带人才和技术,但在一个新兴行业,往往要通过海量的试错方能探索出成熟的商业模式和技术路线,这一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所以,一切针对创新平台的政策,都要围绕「金融」展开。
首先是经费资助,这条没什么好说的,引进平台肯定要给钱;
此外,一笔经费并不足以支撑整个项目的发展,企业还需要去融资,政府可配套相应政策如设立专项基金,为企业提供股权、债权、保险等服务;或者为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提供风险补偿等,降低企业投资的风险;
第三是在市场上给予「方便」,如政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面向这些企业采购;
第四是补贴一定比例的企业研发费用、咨询费用;
第五是对企业的高端人才,给予生活、购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补助;
对脚踏实地做科研的企业或平台,政府应在职权范围内给予最大的便利,但在给政策的同时,政府还必须警惕一种现象——「一鱼多吃」,一些专家教授会抓住政府急于求才的心态,把同一个项目拿到多地重复申请政策补贴。
所以,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将前提条件设置到位,比如项目必须在当地实体化运作一年,常驻员工不能少于几人,产生税收多少,达到要求才能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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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中小企业,要控制显性成本
对中小企业而言,「成本」是第一生命线,项目培育奖励、科技创新奖励......看起来很美好,但实在太遥远了;至于产业基金、创投基金,中小企业拿到的概率也不大。所以,相比于不确定的财富,企业更看重的是眼前的成本。
所以,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要围绕「成本」展开。
1、中小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一般不会自己买地建厂,对此类企业,政府要在租赁场地上给予优惠,包括适当的房租减免、装修补贴(最好由政府统一装修,精装交付,租金可以相应提高)、水电补贴等;
2、中小企业在金融信贷上劣势明显,政府可出台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融资担保扶持政策,采取降低担保费率、为企业申请保费补贴、与金融机构合作实行基准利率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
3、高端人才缺失也是中小企业的一大痛点,政府可在发达城市筹建「飞地」,把企业的研发端搬到大城市(房租由政府补贴);对有研发成果并成功投产的企业,给予额外补助。
除此之外,优化营商环境,也是对企业的一种扶持。包括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程序,严格清理规范各类收费项目,尤其是一些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对各类企业能基本做到一视同仁,没有明显的差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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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纠正思想,运营商不是政府的敌人
近几年,政府园区寻求第三方市场化运营的情况越来越多。
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大家为了同一个目标奋斗,本身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但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演变成了政府和运营商双方的博弈。政府对运营商往往有着「超乎寻常」的幻想:我既然付了费,就必须每一分钱都要有回报,如果我把政策定得太好,对运营商是不是太好了?他们的工作不饱和,我这个钱不是就花得不值了?
所以,在这种第三方运营的园区,往往会出现一种现象:政府把运营商当成了敌人,给他们设置更苛刻的政策,以求让自己的钱花得物超所值;而运营商觉得政府在刁难自己、产生逆反心理,把所有招商的不顺统统归结到政策上,有些干脆自暴自弃,草草捱过合同期了事。
所以,政府也好、运营商也罢,首先要摆正心态。政府制定政策,是为了招商引资,而不是为了对付乙方;运营商也不能一味依赖政策招商,否则就失去了你存在的意义,如此才可能形成招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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