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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十五·政策丨都市消费工业是制造业立市的重点!广州各区竞相出台相关奖补政策比较!

2022年初,广州首次提出“制造业立市”,再到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明确强调“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发展都市工业,成为破解广州中心城区产业空心化的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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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以来,广州市各区纷纷吹响发展都市工业的新号角,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引导产业资源回流,激发都市工业新的活力。


广州市各区发展都市工业

相关工作及部署


 ○ 海珠区 ○

探路都市工业发展,扩大优质载体规模

支撑经济稳步发展


2022年7月,海珠区率先出台《广州市海珠区促进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从稳定供应业、做强制造业、打造特色园区、支持创新项目落地四个方向同步发力,促进工业发展创新。如通过设立企业发展奖、产业用房补助、高端人才奖励等有力举措持续吸引新企业新项目落户。力争到2025年新增10个都市工业园区,释放超100万平方米优质载体,推动都市工业规模突破1000亿。



 ○ 荔湾区 ○

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工业,提供多项奖补

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2023年广州市高质量发展大会上,荔湾提出力争用5年时间,把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30%。荔湾区立足自身产业基础,坚持都市工业立区,荔湾通过大力培育现代都市工业防止产业空心化,为广州中心城区强心添动能,出台《广州市荔湾区促进现代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鼓励措施》。在支持现代都市工业做大做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载体提质增效、产业人才发展等方面给予资金奖励,如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最高给予2000万元的总部企业奖励。



 ○ 天河区 ○

全面谋划现代都市工业发展版图

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能级


“十四五”时期,天河区也正加速布局发展现代都市工业,发布《现代都市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首次将现代都市工业列为该区的主导产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天河区现代都市工业“一带”“一区”“多园”的产业空间布局,统筹优化全区现代都市工业发展格局,力争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千亿级规模,工业增加值力争占天河区GDP的7%。同时天河区正积极推动工业上楼、专业园区发展,激活城市中心经济动能,增强天河区产业竞争力及进一步提升发展能级。




从五大维度对比各区差异

本文将从企业、载体、金融、人才、营商配套五大维度,梳理广州市海珠区、荔湾区现行的都市工业支持政策,对比各区扶持内容、奖励金额等差异。


 ○ 企业维度 ○

从都市工业企业的认定、用房、升规、工业产值、投资项目、获得称号、采购产品等方面给予资金奖励。


认定奖励


——

经认定符合荔湾区现代都市工业总部企业的,最高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

用房补贴


1.对新落户产业园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租赁自用产业用房,按规定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已支付租金的,且企业每年产值实现正增长的,从首个纳统年度起连续3年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产业用房补助。

2.区内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搬迁进入产业园内,按规定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已支付租金,且企业每年产值实现正增长的,连续3年按照每年不高于200万元给予产业用房补助。

3.通过专家组评审方式,可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医药大健康、纺织美妆时尚、智能终端与装备制造产业重点都市工业项目连续3年给予产业用房补助(含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补助金额为项目上年度在海珠区内实际产业用房租金总额的50%,单个项目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购房:对符合荔湾区产业发展方向的现代都市工业企业在荔湾区内新购置自用产业用房,按每平方米(按照合同实际面积计算,不足1平方米除外)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租房:对符合荔湾区产业发展方向的现代都市工业企业在荔湾区范围内租赁自用产业用房合法建筑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按规定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已支付租金的,且企业统计年度产值实现正增长的,按照企业租用的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当年租金基准价的年租金最高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升规奖励


——

1.对荔湾区内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2.对符合荔湾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现代都市工业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再额外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对符合荔湾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现代都市工业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再额外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产值奖励


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供应业企业年产值增速分别高于规模以上制造业、供应业平均增速的,单个企业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对规模以上的现代都市工业企业,年度工业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实现一定幅度正增长的,分层次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投资奖励


——

对年度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每家现代都市工业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称号奖励


对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省工信部门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有效期内达到多个奖励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奖励。

对首次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每个“单项冠军”产品再奖励20万元。

采购奖励


——

1.对年产值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荔湾区现代都市工业企业首次直接采购荔湾区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且年采购金额累计达到100万元及以上,按照上年度实际采购金额的10%给予奖励,对同个企业进行采购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年度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2.对区内现代都市工业企业直接采购区内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且年采购金额累计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上年度实际采购金额的10%给予采购企业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 载体维度 ○

从都市工业产业园的工业产值、获奖情况、企业集聚、物业改造等方面给予资金奖励。

产值奖励


——

经认定为区级现代都市工业园区,且园区工业产值达到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按园区占地面积计算,年度工业产值达到1万元/平方米、2万元/平方米、3万元/平方米及以上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单位一次性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2.园区上年度工业产值增长10%以上、20%以上、30%以上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单位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以上两项奖励政策同一年度均不得重复享受

获奖奖励


——

对获得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奖励的现代都市工业产业园(提质增效园区、高质量发展园区、特色园区),按市级奖励额度的10%予以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50万元。

聚集奖励


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量每达到10家,给予产业园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以此累计,每年每家园区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改造奖励


——

经认定为区级现代都市工业园区,按照建筑改造总投资额(包括建构建筑物修建、建筑装修、物业环境提升、智慧园区建设投入)的20%给予改造主体奖励,单个园区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金融维度 ○

对境内外证券市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广东股份交易中心挂牌的都市工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 人才维度 ○

对都市工业认定的人才、团队给予补助或项目扶持资金。


 ○ 营商配套维度 ○

为都市工业企业提供子女入学资格、入户指标、住房补贴、医疗等配套服务。



综合以上各对比信息可得,由于各区的产业资源基础不同,奖励内容及扶持力度有所差异。展望未来,广州发展都市工业前景广阔,各区专项政策的出台,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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